高秉坊
时间:2006-11-01 11:24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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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秉坊(1890~1970)字春如,号纯愚,域城镇李家村人。1919年金陵大学森林科毕业后回山东任济南模范森林局局长。其间,办过森林种苗交换所,帮助京绥铁路局引进榔榆树种,为山东森林事业作出了贡献。其专著《中国森林学概论》,由商务印书局出版。
1924年,因对张宗昌督鲁有隙,愤而南下广州,任广东革命政府财政部(厅)秘书。1927年任工商部总务司司长,后任赋税司司长并进而兼任直接税筹备处主任、直接税署署长,成为中国直接税的创办人。1934年全国第二次财政会议后,由他主持制定的《所得税暂行条例》、《所得税实施细则》等分别由国民政府、行政院明令公布,并于1936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1936年9月,高秉坊主持开办直接税税务人员训练班。两次12期共培训高级税务员2810人,并对税务人员提出“廉、能、勤、毅”四字税训。
高秉坊在培训税务人员方面,坚持考训制度,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,而得罪国民党政府要人,遂于1945年8月5日以“串通舞弊,挪用一两保证金”及“贪污渎职”等罪名而遭撤职查办,被判无期徒刑入狱。
重庆解放后,高秉坊携家眷赴长沙暂住。1950年6月,中南财经委员会委派他为中南税务专员。1954年,改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,兼湖南省税务专员。1970年6月30日病逝于长沙。